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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廢照明光源

認識廢照明光源環保部自96年7月1日起正式回收直管日光燈、環管日光燈、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、緊密型螢光燈管及燈帽直徑2.6公分以上之白熾燈泡等成為應回收廢棄物,民眾可以將上述廢照明光源送至清潔隊(資源回收車)、販賣業者、回收點(如回收商)進行回收。

為何要回收廢照明光源   

       廢照明光源因含有害成分(汞及螢光粉)及資源物質(玻璃;金屬)且一般家戶使用量大,為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及資源再利用故須回收處理。

家裡廢照明光源回收前之保管方式   

第一要項絕不可敲破,因為一敲破,燈管(泡)裡面含汞、螢光粉外溢會產生危害,應將廢燈管(泡)妥善貯存或置入新燈管(泡)保護紙套中,並置於孩童無法取得的地方,以避免破損污染及碎片割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