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源頭減量
何謂源頭減量
我們知道當產品無法使用丟棄後將成為「垃圾」,將垃圾收集起來進行處理的過程包含回收、再使用、再生、堆肥及焚化等,為的就是能使「垃圾」不致對環境造成危害,這些垃圾處理方式在傳統垃圾處理技術來說皆為末端處理。
如果我們可以從產品生產的階段便進行綠色設計,讓產品本身對環境更友善,而『源頭減量』便是引導生產者減少原料生產、需求以及過度包裝,進而使民眾有機會選擇對環境傷害較小的產品。
源頭減量之相關政策
一、推動限制產品過度包裝
目的:為使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之包裝減量,以達成減量化、易回收之綠色設計。
實施日期:實施限制產品過度包裝,分二階段管制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之包裝體積比值(1以下)及層數(2層以下,糕餅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為3層以下),第一階自95年7月1日實施,管制糕餅、化粧品、酒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;第二階段自96年7月1日實施,納入加工食品禮盒。
減量效益:每年減少使用6,900公噸包裝材料,減量比率為26%。
二、推動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
目的:落實廢棄物源頭減量精神,並促使民眾或業者改用可重複使用之購物袋及餐具(避免使用一次即丟棄物品)。
實施日期:限用免洗餐具:91年起先針對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2項一次用產品,予以逐步限制使用,並於於95年7月1日起陸續推動公部門及學校禁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。
減量效益:垃圾減量約每年減少16,000公噸。
三、限制乾電池製造、輸入及販賣
目的:確保乾電池內汞含量不致影響國人健康安全。
實施日期:95年9月起推動限制乾電池製造、輸入及販賣,禁止製造、輸入及販賣汞含量高於5 ppm 之錳鋅電池及非鈕釦型鹼錳電池。
減量效益:實施後每年可減少217公斤的汞於環境中流布。
四、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
目的:減少量販店及超市用於包裝蛋類、生鮮食品、糕餅麵包等產品之塑膠類托盤與包裝盒,以降低塑膠類一次用容器之數量。
實施日期:96年7月起實施「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」,規範量販店及超級市場需減少賣場中用於包裝蛋類、生鮮食品、糕餅麵包等產品之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。
減量效益:推動後第一年可減少420公噸塑膠類一次用容器,第二年則可減少696公噸。
五、推動政府機關、學校紙杯減量方案
目的:為減少機關學校之紙杯使用量,於96年6月27日公布「政府機關、學校推動紙杯減量方案」,採「限制使用場合」及「分年度達減量目標」2種方式同時實施。
實施日期:在「限制使用場合」部分, 96年7月1日起,內部會議及提供民眾飲水服務,不得提供紙杯及包裝飲用水(必要時得提供扁紙杯),97年7月1日起則擴大至員工訓練機構及人數低於40人之室內會議。另在「分年度達減量目標」部分,97年紙杯使用數量至少減至95年之50%,98年至少減至95年之25%。
減量效益: 推動後每年可有效減少200公噸廢棄物產生。
資料來源:行政院環境保護部